按照品牌的完整性,品牌可以劃分為完全品牌、品名品牌和品標品牌。品名品牌只有品牌名稱而無品牌標志;品標品牌只有品牌標志而無品牌名稱;完全品牌則是同時具有品牌名稱和品牌標志的品牌。企業(yè)樹立品牌一般都采用完全品牌,而少用品名品牌和品標品牌,尤其是品標品牌。因為完全品牌憑借其形象豐滿,更有利于品牌的傳播,加深消費者對品牌的印象。例如,奔馳(Benz)不僅因其品牌名稱簡潔而便于傳播,而且也因其類似方向盤的三叉星的品牌標志而更易于加深記憶。因此,品牌除了要有好的名稱,還要有好的標志,名稱與標志相互融合,并與產品相應生輝、相得益彰。而品牌設計則是達到品牌名稱與品牌標志和諧統(tǒng)一,完美組合的基礎。
1.品牌標志的類型
品牌標志是一種視覺語言,它通過一定的圖案、顏色來向消費者傳輸某種信息,以達到識別品牌、促進銷售的目的。品牌標志可以根據(jù)其造型、構成因素和內容等的不同來加以分類。
(1)根據(jù)品牌標志造型的不同,可以將其劃分為表音標志、表形標志和圖畫標志。表音標志就是表示語言音素及其拼合的語音的視覺符號。漢字、阿拉伯數(shù)字、大小寫字母和標點等日常用的文字或語素、音素等都是表音標志,其特點是簡潔明了。表形標志是通過幾何圖案來表示的,其設計時要充分研究幾何圖形中的點、線、面,抓住事物的本質特征、運動規(guī)律以及幾種圖形自身的組合結構規(guī)律,這種標志的特點是形有限而意無窮。圖畫標志是直接以圖畫的形式來表達企業(yè)或產品特征的標志,其特點是畫面復雜,不利于傳播。
(2)根據(jù)品牌標志構成因素的不同,可將其分為文字標志、圖形標志和圖文結合標志。其中,文字標志由中文、外文或漢語拼音的單字或單詞及其組合等構成,文字標志的優(yōu)點在于可以直接傳達企業(yè)和產品的相關信息,具有較強的可讀性,缺點在于其識別記憶性不及圖形標志;圖形標志則是由某種圖案或圖案的組合構成,具有較強的視覺識別性,但其可讀性不及文字標志;圖文組合標志則是文字標志和圖形標志的組合,因而它結合了文字標志和圖形標志兩者的優(yōu)點,具有較強的可讀性和可視性,從而更有利于品牌的傳播。
(3)根據(jù)品牌標志的內容可將其劃分為名稱性標志、解釋性標志和寓意性標志。名稱性標志指的是品牌標志就是品牌名稱,并用獨特的樣式直接把品牌名稱的文字、數(shù)字等表現(xiàn)出來,例如SONY、IBM和555等品牌標志;解釋性標志指的是品牌名稱本身所表示的事物,用名稱內容本身所包含的圖案來作為品牌的標志,例如古井貢酒就是以大樹下的一眼古井的圖案來作為其品牌標志;寓意性標志則指的是以圖案的形式將品牌名稱的含義間接地表達出來的標志,根據(jù)文字、圖形等組合因素的不同,又可將其分為字母式標志、名稱線條式標志和圖畫標志三種。
2.品牌設計策劃的原則
品牌標志要和品牌名稱緊密地聯(lián)系在一起,這樣兩者才能相得益彰,突現(xiàn)整個品牌的亮點,贏得消費者的青睞。品牌設計策劃者在進行品牌設計策劃時,應當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1)簡潔明了,新奇獨特。品牌是產品的標記,必須具有顯著的特征。好的品牌設計,應當圖案清晰,文字簡練,色彩醒目,沒有多余的裝飾。同時,好的品牌設計,不應隨波逐流,要有鮮明的個性。例如,耐克(NIKE)的形似對號的紅色標記,不但簡潔明了,而且使人感到新奇和獨特,從而給消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2)易懂易記,引發(fā)聯(lián)想。品牌策劃所蘊含的信息,要使人容易明白,這樣消費者才容易記憶,如果消費者無法理解品牌所承載的信息,就無法達到品牌與消費者之間的溝通。同時,好的品牌設計能夠給消費者以意會、機智或趣味方面的心理享受,引發(fā)聯(lián)想。例如,北京“同仁堂”品牌的設計,“同仁堂”三字由與清宮有密切關系的書法大家啟功先生所寫,力道十足,同時“同仁堂”三字的周圍由兩條戲珠飛龍來環(huán)繞,整個品牌的設計,不但易懂易記,而且會使人引發(fā)一種歷史悠久,至高無上的聯(lián)想。
(3)形象生動,美觀大方。品牌在設計上,應當形象生動、美觀大方,這樣才會有強烈的藝術感染力,給人一種美的享受。那些設計草率、質量低劣或抄襲別人品牌,不但會使人產生厭惡,而且影響企業(yè)和產品的形象,不利于企業(yè)的發(fā)展,因為品牌是企業(yè)和產品形象的代表物。例如,海爾品牌是由兩個活潑的小男孩構成,面帶微笑,十分具有親和力,看上去就十分形象生動,并且美觀大方。
(4)功能第一,傳播便利。品牌設計應立足于有效傳達企業(yè)和產品的信息,增加企業(yè)和產品的價值,而不應當將其看做是一件獨立的藝術品。因為品牌是企業(yè)或產品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不能脫離企業(yè)或產品而孤立存在,否則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義。例如,一件襯衫的品牌往往設在胸前、袖等顯著部位,目的不僅為了裝飾,更是為了便于消費者的辨認。同時,品牌作為市場傳播的主要信息載體,應當盡可能適用于各種傳播媒體的特點,比如電視、廣播、報紙、雜志、互聯(lián)網(wǎng)和霓虹燈等,以便于品牌的傳播。